公 告
因协助顺昌县人民法院执行房屋产权转移登记案件需要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251条、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<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>若干问题的意见》第292条的规定,依据顺昌县人民法院2018年1月12日文书:(2016)闽0721执149号之二《执行裁定书》和(2016)闽0721执149号之二《协助执行通知书》。现将房屋所有权证号:顺房权证顺昌字第20140613号的《房屋所有权证》公告注销作废。
将位于顺昌县双溪街道城南中路将军坑1号1层的房产过户至竞买人廖流峰(身份证号码:352121197811083235)、孙贵英(身份证号码:350721197905162621)名下。
特此公告
顺昌县房地产管理所
2018年1月1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