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章内容

关于杨慧玲竞买房产过户公告

发布时间:2017/12/14 9:18:40 浏览次数:567 来源:原创


   

 

因协助顺昌县人民法院执行房屋产权转移登记案件需要,根据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、变卖财产的规定》第二十三条、第二十九条、第三十条第二款、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,依据顺昌县人民法院20171115日文书:2017)闽0721166号之二《执行裁定书》和2017)闽0721166号之二《协助执行通知书》。现将房屋所有权证号:顺房权证双溪字第0233463号的《房屋所有权证》公告注销作废。

将位于顺昌县双溪城南中路42401房的房产过户至买受人杨慧玲(身份证号码:350721199109052121)名下。

特此公告

 

 

 

顺昌县房地产管理所

 

2017121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