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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林顺萍竞买房产过户公告

发布时间:2017/11/22 15:51:05 浏览次数:633 来源:原创


   

 

因协助顺昌县人民法院执行房屋产权转移登记案件需要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251条、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<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>若干问题的意见》第292条的规定,依据顺昌县人民法院20171122日文书:(2017)闽0721155号之二《执行裁定书》和(2017)闽0721155号之二《协助执行通知书》。现将房屋所有权证号:顺房权证顺昌字第20151783号的《房屋所有权证》公告注销作废。

将位于顺昌县双溪街道城南东路6号瑞城·蝶景湾C13#9901室房产过户至竞买人林顺萍(身份证号码:350721198701171328)名下。

特此公告

 

 

 

顺昌县房地产管理所

 

20171122